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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团筹建会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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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(南方)现代林业职业教育集团筹备会会议纪要

发布日期:2016-08-10  作者: 点击:

中国(南方)现代林业职业教育集团筹备会于2013年10月21日在广西柳州市举行。南方片区的15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林业职业院校、林业科学研究院(所)、林业企事业单位和林业管理部门的代表共39人参加了筹备会。国家林业局职业教育研究中心、全国林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广西林业厅的领导出席了会议。会议由集团筹建牵头单位—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。会议讨论了《中国(南方)现代林业职业教育集团章程》(草案)、《中国(南方)现代林业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方案》、集团组成人员候选人名单和2014年工作计划(草案)。现纪要如下。

一、会议原则通过了《中国(南方)现代林业职业教育集团章程》(草案)。

二、会议原则通过了《中国(南方)现代林业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方案》(草案)。

三、会议同意,集团理事长由集团牵头单位主要领导担任;副理事长由南方片区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林业类职业院校的主要领导、林业科学研究院(所)领导、大型林业企事业单位的领导担任,原则上每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安排1个副理事长单位,牵头单位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可安排2个副理事长单位。理事长和副理事长单位为当然的常务理事单位。常务理事由林业职业院校领导、林业科研院(所)或大型林业企事业单位的领导担任,每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可安排3个,牵头单位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可安排3个以上,分别由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副理事长单位推荐,报集团秘书处审查备案。理事由参加单位的领导担任,分别由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副理事长单位进行组织,名单报集团秘书处备案。

四、会议原则同意《集团2014年工作计划》(草案)。要求进一步细化,更具可操作性。

五、关于集团发展规划(草案),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讨论。

六、会议决定,在国家林业局同意批复集团成立之后,尽快组织召开集团成立大会。

七、会议原则同意,按以下标准交纳会费:理事长单位每年20万元,副理事长单位每年3万元,常务理事单位每年1万元,理事单位每年3000元。积极争取主管部门拨款和社会捐款。集团经费按章程规定,集中收取(理事长和副理事长单位负责收取本省、区、市范围内的理事单位会费,交集团财务管理),设立专户,专款专用。

八、几点要求。一是各理事单位应尽快将单位联系人和单位信息报集团秘书处。二是各理事单位应保持经常性的联系。三是要将此次会议情况向单位领导班子和主管部门进行汇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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